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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蛤蟆,没有想到今天吧!你以为义色可以保住你啊?其实,他真的是可以保住你的。只可惜,你做事太猖狂太嚣张,太不给人留情面了。玩了我胡钦,你哪怕是说一句顺心的话给我听,我们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哈哈,你这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晓不晓得?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你会活着。如果今后你懂事了,自己不作死,说不定还能一口气活到七老八十,长命百岁,还能看见自己的孙儿孙女。蛤蟆啊,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只不过,还是先要熬过今天这个坎。蛤蟆,你信命吗?算命的经常说一句话,叫做血光之灾。你晓不晓得,今天,我就是你的血光之灾,在红杰请我们喝酒的那个包厢里,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你就有了血光之灾。你把险儿搞到号子去了,那天他怎么搞得你,我今天就怎么继续。蛤蟆,今后你吃饭,就学着用左手!”
纱布全部解开,蛤蟆的手上涂了厚厚的一层透明药膏,粉红色的嫩肉一片片地裸露着,有些烧坏的地方还在往外面渗着淡黄色的液体。
我一边说话,一边用力地把几根手指按在了蛤蟆手背一处被烧得皮开肉绽的伤口上,一阵剧烈的颤抖和闷叫,代替了蛤蟆原本向后的大力抽动,想要缩回去的巴掌无力地软在了我的手中。
两只手抓着蛤蟆的右手臂,我再不犹豫,猛地向前一送,蛤蟆的整个右手掌就全部被送入了跟前那堆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本来已经浑浑噩噩,几乎昏迷过去的蛤蟆突然从喉咙里爆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又巨大的闷叫,就算是被布堵上了嘴巴,还是能让人听得牙酸肉麻。
脂肪燃烧时,浓烈刺鼻的焦臭味一阵接一阵飘了过来,旁边几个小弟都不禁远远走开,弯下腰不断干呕了起来。
我强忍着那股臭味和心底的恐惧,用尽全力,故作平静地死死抓着蛤蟆的手。
蛤蟆抽动不休的手掌,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抓住的那两只鸡爪。
父亲永远都不会想到,在这个深夜,当他的儿子终于克服恐惧,学会了面对血腥的时候,儿子的手下,居然已经不再是鸡。
而是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火焰已经把我的皮肤都烤得开始微微刺痛,而蛤蟆则已经是一动不动之后,我才把他的右手从火里面抽了出来。
被烧得一片黢黑的手掌上面,几个指头已经像是融化的巧克力一样粘在了一起。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蛤蟆这一辈子也别想再用这只手了。
松开蛤蟆的手掌,我再也没有看早已晕厥在地上的蛤蟆一眼,起身进到屋内洗了洗手之后,来到了屋檐下的小易身边。
小易的两只手臂用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在地面上,嘴上的布歪在一边,像是一条离了水的鱼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随着每次呼吸,嘴角旁都会冒出一串串的新鲜血沫。整个人已经被砍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了。
我蹲了下去,将小易扶着靠墙坐了起来,又用那块布帮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说:
“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仇,但是你把我兄弟搞残废了,这个仇不能不报!出来混就是这么回事,刀枪无眼,各安天命,你怪不得我!胡玮,过来按手。”
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蛤蟆还惨的小易居然开口说出了一句让我肃然起敬的话:
“我不怪你,你也怪不得我,拿老板的钱,帮老板做事,天经地义!你今天不弄死我,我迟早是要杀你的!”
本来早已经决定了要小易的两只手,但是他这段话之后,我改变了注意。
这个人,第一次和我吃饭的时候,说话就很得体,也很风趣,虽然我和蛤蟆之间结了仇,但是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他。到了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我们大家都是各为其主,身不由己而已。
“好!小易,你有种!你真的有种,就冲你这句话,我胡钦给你留只拿刀的家伙,等你下次有种来杀我的时候,我再下,胡玮,砍!”
雪亮的斧刃从我眼前一闪而过,带着阵阵让人毛发直立的寒风。
几斧之后,胡玮干净利落地砍断了小易的右手掌。
鲜红的血从断裂处喷涌而出,断掉的手掌静静躺在地上,打眼望去,手指尖居然还在轻微地抽动,就像是一只只丑陋而恐怖的小虫。
开车离开之后,我们兄弟和胡玮、简杰、元伯、周波等人都没有回九镇,而是去了一个我早就安排好的藏身地点。
接下来的几天,九镇六帅和义色两个团伙的核心人物都完全消失在了九镇,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去向。
但是,我们双方都清楚,从这一晚的事件开始,前面等待着我们的,将会是一连串无法预测的变数和厮杀。此夜过后,风云漫天,无论是三哥还是我,都再也无法控制。
谁活着?谁死去?只有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