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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在我们的迪厅待了几天,原本我以为廖光惠安排他过来是想要由他来出手教训班长一顿。
但奇怪的是,小宝在的那些天,班长一次都没有来。就连小宝百无聊赖之下走了后的一小段时间,班长都没有再出现过了。
事后不久,和我关系最好的龙袍告诉了我原因:在我们场子出事后的第三天,班长就被我们那个辖区的派出所辞了,场面上的辞退理由是班长多次迟到早退,不守纪律;但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上头某个大人物的点名交代。
有廖光惠亲自出手,班长得到这样的下场我并不惊讶。
我只是有些想不通,既然廖光惠已经动用了场面上的一些关系来摆平这件事,那又何必让小宝在我们的场子里待上那么几天。
不过廖光惠从来就不是一个平白无故去做无用功的人,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只是当时的我不曾想通。
直到后来,当一切都已尘埃落定的时候,我才算真正明白过来。
这件事里面,无论是我还是班长,都只是廖光惠与皮财鱼那场宏大博弈之中的一颗棋子,唯一不同的是,我成了吃棋的棋,而班长却成为了被吃的棋。
那个时候的我还相当年轻,一直以来都以为班长不断地去我场子里敲诈闹事,只是因为贪婪,想借着那身皮来揩点油水而已。
然而事实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班长的父亲早就死了,还有一个母亲是我们市棉纺厂下岗的工人,每天早上在街边摆个摊子买油条豆浆之类的早点,身体好像还不太好,据说是有什么病。
也许是为了母亲,也许是为了想早点改变生活,班长做人做事中确实显得有种超乎年纪的贪婪,但是他并不蠢。冒着得罪廖光惠的危险,不断敲诈我,在场子里闹事也许有着缺钱的因素存在,但这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另外一个。
当时在K粉、摇头丸最为流行,管制也最松散的那几年,我们市有几个卖这些东西出名的人。
其中一个叫归丸子。
因为我们场子是本市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算是豪华的漫摇吧,开张以来生意一直火爆。可是我们兄弟却明确定下了散货不入场、入场不散货的规矩。
所以一直以来,感到被挡了财路的归丸子,对于我都颇有微词。
光是归丸子自己的话,他心里再不舒服也拿我没有办法,就算不靠廖光惠的力量,他的实力也不足和我们兄弟对抗。
可惜,归丸子并不是卖货的头号人物,他只是一个被摆上台面的幌子而已。
他还有一位鞍前马后跟随了好几年的大哥。
道上的人一般叫这位大哥为“军哥”,熟悉的朋友叫他子军。
至于班长,他一个小小治安仔,却敢蹚这趟浑水的原因也很简单——归丸子就是他的表哥,他妈妈亲姐姐的儿子。
所以,班长在当治安仔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归丸子和子军手上那把对准了我,以及我背后的廖氏集团的枪。
而在被派出所辞退之后,班长正式跟着归丸子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涯。
班长那天大闹夜总会,抓了小二爷,包括小二爷和我在内的所有人,心中想的都是办了班长,给他一个教训。
只有廖光惠。
那一晚,他边看电视,边吃西瓜,好像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是却只有他,在当天晚上等我们一走,就马上安排了人去查班长的底细。
所以当他查到班长和归丸子是亲戚之后,他改变了原本与我们商定好,由小宝那边出面办班长的计划,而是动用了场面上的关系来摆平了这件事情。
至于为什么后来,廖光惠还是安排跟在他身边许多年的小宝在我们场子里待了好几天?
这个原因很简单,他在帮我背书!
廖光惠要给黑白道上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场子虽然由我胡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来管,但是背后老板是他。
同时,他也让我明白,动了这个场子,或者是这个场子里的人,他都会出面,我胡钦并不孤单,我是他的人!
当了解了这一切之后,我想了很久,得出了三点结论。
一、开业酒那天,我的直觉是对的,廖光惠和皮财鱼确实有着很多我还不清楚但却绝对存在的问题,可两个人好像又都不想直接爆发正面的冲突,起码暂时不想。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廖光惠完全可以直接去办了归丸子甚至是子军,而不用拿班长来杀鸡儆猴。
二、市里确实不比九镇,在九镇你人多,不爽了就搞,拼的是兄弟;而市里,牵扯到的利益太多、太大,盘根错节,要拼的是脑子。很简单的一件事背后隐藏的也许都是天大后台,光靠匹夫之勇差不多就是找死。
三、廖光惠支持我,是因为如同班长是皮财鱼和子军手上的枪一样,我也可以成为他手上的枪。一杆他不方便出面的时候,我可以代之杀敌的枪。
两杆枪拿在互有敌意的两个人手里,结果是什么?
开火!
多年之前,我刚刚踏入江湖的时候,那个曾经待我如兄如师的男人就教过我一句话: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一直牢记在心,不曾或忘。
所以,在我想通了这一切后不久的某天,因为一个偶然事件的发生,我首先开火了。
一九九七年,生平第一次和人摆场,险儿刀砍大脑壳,我们兄弟在三哥的安排之下连夜跑路,到了将军的地盘,人生中头一回亲眼见到了吸毒的场景,当时老鸹子那种恶心下作的神态,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我胡钦虽然也是江湖中人,但是从那天开始,我就立下毒誓,此生此世,我和我的兄弟都绝对不允许碰一下毒品。
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誓言,哪怕是道上的朋友一腔热情把满满一盘K粉摆到我面前的时候。
所以,我们这个场子同样也是绝对不许毒贩进来卖货的。
这并不是我们兄弟故作清高,身为流子却偏要摆出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侠义状。
我当然明白,只要管住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们就够了,那些客人,只要能让我赚钱,我管他们那么多干吗呢?
我并没有迂腐到这种程度。
其实,个中缘由,除了我本人的一份坚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实在是没有必要。
首先,这个夜总会倾注了廖光惠不少的心血,投下的金钱人脉各路资源都绝对不能算小,尤其我们兄弟更是倾其所有人的钱,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真只能喊天了。
其次,这是一门正正当当,见得天、对得地的生意,就算不捞偏门也一样很火爆,很赚钱。
这样的生意,我却偏偏要把它往偏门上扯,还是往场面上的官家们最为敏感的毒品上扯。如果我不是钱太多,实在不想做生意的话,那就一定是脑袋被门挤了。
我和廖光惠都想做生意,脑袋也都没有被挤过。
所以,我们定下了散货不入场、入场不散货的铁规。
我和班长的第一次正面冲突也就是因为这个铁规。
当初我第一次见到班长的时候,是在我们迪厅的楼梯口。
那个时候的班长还是个协警,穿着一身没有警号警徽的警服,脸上还带着点装腔作势的虚伪。但纵然如此,我却还是看得出来,那年那日的班长,基本还算是一个正经人,甚至还隐约留着几分当过兵之后坐有坐相,站有站样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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