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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已是初秋,入夜后的天井露重风凉。封澜穿得少,连打了两个喷嚏。丁小野不由分说拉她起来,说:“你的手凉得像鬼一样。走,我送你回去。”
封澜是愿意多留在他身边的,哪怕多一秒也好。然而丁小野的语气容不得她拒绝,况且他主动送她,不再推三阻四,又是一个让她窃喜的小进步。她小心翼翼地捕捉着他的每一点温情和妥协。
丁小野去收拾天井的凳子时,封澜悄悄地把一个苹果放在他的床头。这已经成为她的一种习惯,她更愿意把这当作两人之间的某种默契。
他的床虽简陋,收拾得还算干净,丝毫不像康康睡时那样凌乱。她弯腰的时候,一根发丝落下,正好掉在他的枕上,浅色的枕套使得褐色的发丝分外显眼。封澜本想把它捡起来,手已触到枕套,却又后悔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这点私心让她感到隐秘而快乐。
就在缩回手的瞬间,封澜眼尖地发现丁小野的枕头下似乎有东西。她掀开枕头一角,下面竟然是一串钥匙。她拿起来,让她手指轻颤的不是钥匙,而是挂在钥匙扣上的一只串珠小兔。
这样的串珠小兔封澜很眼熟,因为她也有一只,崔嫣送的。这个发现无异于拿针在封澜心中猛扎了一下。这种做法的串珠工艺品流行于很多年前,如今已经很少见了,再说两只形态大小如此雷同的兔子,封澜有心自欺也无法相信只是巧合。
这只也是崔嫣送的?他俩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她怎么会一点知觉都没有?仓皇间,封澜把兔子放在手中细看,才注意到丁小野枕下的这只明显有一定年头了,就和他那串钥匙一样古旧而斑驳,完全有别于崔嫣送给她的那只簇新的兔子。
崔嫣今年刚满二十岁,她十三岁时被曾斐领回家,封澜差不多是看着她从一个黄瘦的小丫头长成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样。她和曾斐之间一直亲密异常,丁小野再神通广大也不大可能凭空插一腿,而且还是许多年前的事。手上这只兔子身上的小珠子都发黄变色了,少说也有十年八年的历史,那时崔嫣才几岁,这完全说不通。
困惑间,封澜听到丁小野在外面叫她,“走吧。”
她从小被教育随意翻看他人的私属物品是极不礼貌的行为,闻声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东西放回原处,这时丁小野正好走过来。他站在仓库的门口,问:“你又在干什么?”
封澜直起腰,讪讪地指了指床头的苹果。丁小野也看见了,受不了地笑了笑,却没有多说,只催促道:“快走,别磨蹭。”
他们一道走出餐厅。封澜若有所思地问:“丁小野,你喜欢什么年龄段的女人?”
丁小野在她后脑勺推了一把,没好气地反问:“任何年龄的女人都像你一样无聊?”
封澜被他推得晃了晃,恼火地用包去砸他,“你既然知道我是女人,就不能拿出点绅士风度来对我?我只不过是想知道,是不是任何年纪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丁小野笑得不怀好意。他还没说话,封澜已然意会,沮丧地摆摆手说:“算了,我知道你会说,你只喜欢胸大听话好生养的。”
“行啊,封澜。”丁小野的笑容更愉悦了,“你好像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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