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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社会,想要有成就,要不就像航这样从MIT拿着篇《Science》的文章回来,要不就像阿皓这样懂得左右逢源,我们勤学苦干那一套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我倒是不想阿皓有什么大的成就,他能过他想过的生活,别给我惹麻烦,我就满足了。”
没过多久,包房的门从外面拉开,服务生引领着一个年轻人走进来。凌凌好奇地看过去,只见他长得很高,黑色的牛仔裤、黑色条纹的纯棉衬衫完美地衬托出他颀长的体形。当凌凌看清他帅气的脸,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
进来的人看见凌凌先是一惊,随即眯起眼睛,露出笑意:“这么巧啊?”
的确巧得出人意料,凌凌怎么也没想到郑校长口中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就是郑明皓。郑明皓在T大读了近五年,竟没有人知道他是郑校长的儿子。
“好久……不见!”她小声说。
“你们认识吗?”李校长问。
“大学同学。”郑明皓坐到凌凌对面的空位上,笑着对她眨眨眼,“勉强算是朋友吧。”
勉强两个字从他口里说出来,听上去的确十分“勉强”。凌凌看看身边面无表情喝着茶的杨岚航,又看一眼李校长,发现他正用怪异的目光审视自己,她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缓缓坐下去。
大家热络地跟郑明皓聊天,凌凌低着头把揉起的纸团一个个拆开,继续撕。
来到B市,凌凌曾经想过见见郑明皓,还想请他吃顿饭,聊聊彼此的生活。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联系他。在他没有女朋友之前,她不能再给他任何希望,因为守着不切实际的希望有多痛苦,没有人比她更深切地体会过。
爱情就像扯皮筋,疼的总是那个不愿放手的人!
她轻叹一声,抬眼竟发现眼前多了一沓纸巾。她偷偷看了一眼杨岚航,他依旧在面无表情地喝茶,握着茶杯的指骨泛白,垂下的睫毛遮住他幽深的眼。
她的视线正纠结在杨岚航的脸上,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是郑明皓发来的短信:“你怎么在这里?”
她用眼睛斜瞟一眼杨岚航,郑明皓立刻会意,笑着点头。
她把手机调成振动,发了条短信给他:“没想到郑校长是你爸爸。”
“现在知道了,要不要考虑做校长的儿媳?”
她抬头瞪了他一眼,又发一条信息:“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就算地球只剩下一个男人,我也不跟你!”
“地球只剩我一个男人,我还要你啊?”
凌凌用手背掩饰一下嘴角的笑意,收起手机,忽见她面前的碗里多了半碗海鲜汤,盘子里多了一个去过壳的海螺。她看了一眼杨岚航左边的海螺壳,心房再度被攻陷:“谢谢杨老师,我自己能照顾自己,不用麻烦您。”
“嗯。你随意吃,不要拘束。”
她点点头,一口口吃着食之无味的饭菜。
手机又开始振动。凌凌拿出来一看,差点吐血:“如果地球只剩下我和杨岚航两个男人,你选谁?”
她悄悄抬眼,发现杨岚航的视线正投射到他的手机屏幕上,双眉纠结。她如同做错事的孩子被老师逮到,迅速把手机藏到背后,结结巴巴承认错误:“杨老师,对不起!我朋友,喜欢胡言乱语,您千万别介意。”
他的嘴角动了动,才说:“没关系。”
为了防止郑明皓再说出什么惊人之语,让杨岚航看见,她把手机收起来,不再理会它一遍遍的振动。
饭吃了一半,李校长正在向杨岚航咨询去美国留学的情况,问他在MIT读学位是否压力很大。郑明皓无声地对她勾勾手指,指指门的方向。然后,他对大家说:“我出去打个电话。”
他刚出去,凌凌又感觉到手机激烈的振动。她拿着手机出门,刚关上门,手机便停止了振动。
“来B市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郑明皓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她回头,见他背倚着墙壁站着,嘴里松松地叼着根烟。他已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整齐的短发,脸更有棱角,眼神多了几分看透世情的淡泊,乍一看去,的确有几分成熟的味道。
“我跟杨老师来参加会议,不太方便。”她回答。
“连打个电话都不方便?”
“……”她沉默。
“没良心的女人我见过,就没见过你这么没良心的女人。”
她忍下心头的愧疚,说:“你现在看清我的真面目,也不算晚!”
“反正你欠我的必须还,一会儿吃完饭跟我走。”
“去哪儿?”她吓得后退。
一见凌凌吓得脸色都变了,郑明皓忍不住逗逗她:“你这是什么表情?该不会以为我要带你去开房吧?怎么说你也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思想别那么肮脏好不好?”
“你!”凌凌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那你要带我去哪儿?”
“看电影吧。你欠我一次电影没看呢。”
“不行!我导师看我比看老婆还紧,晚上九点前必须回酒店。”
“我帮你搞定他!”说完,郑明皓跟服务生说:“加个鸡蛋玉米羹,把账单拿来。”
凌凌懊恼地走回房间。太失策了,她怎么一不小心把这个重要的权利交到了杨岚航手里。现在她只能指望他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要屈服于权势的压力,出卖她。
饭局刚一结束,郑明皓无视凌凌频繁对他使的眼色,在酒桌上公然说:“杨老师,白凌凌难得来B市,我想带她去市中心转转,可她非说要征求您的同意。”
在场的人均是一愣,尤其是李校长,别有深意的目光转向杨岚航。杨岚航的反应反倒很平和,微笑着说:“嗯,注意点安全。”
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句,她就被卖了?!
因为气愤,她连“再见”都没跟杨岚航说,直接跟着郑明皓从他身边走过。杨岚航也从头至尾没看她一眼,下了楼,直接上车离开,把她丢在茫茫黑夜中,一个对她“觊觎”已久的男人身边。
“上车吧。”郑明皓打开一辆奥迪TT的车门。
“你的车?”凌凌忍不住抚摸了一下车子圆滑的线条,她想起很久以前,郑明皓曾问过她,最喜欢什么车,她想都没想就答了“TT”。
“怎么样?喜欢吧?”
她坐上车,系好安全带,内室铝合金饰板散发唯美的金属质感,让她忍不住感叹:“够败家的!”
“我是贷款买的。”
“更败家!”她“日行一善”地帮他正视自己。
郑明皓无所谓地笑笑,启动车子,驶入街道:“我总不能骑自行车去跟人家谈项目吧?这年头,包装比什么都重要,你当别人也跟你一样只看内涵,不重外表。”
凌凌懒得理他,闭上眼睛,感受着强劲动力带来的加速度。
郑明皓又说:“你挺有眼光的,这款车无论外观、驾驭感,还是安全性都是一流的。”
“别跟我说你买它是因为我喜欢,打死我都不信!”
“你来我公司上班,这车我送你了。”这话说的,俨然一副养情人的口吻。
“去!”凌凌连眼睛都没睁,“你好歹也是T大毕业的,记不住校训,也请注意素质!”
“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我刚接了个项目,正缺人。你Asp、Jsp都懂,过来帮我吧。”
“我连Asp调用Oracle都不会。”
“谁买得起Oracle?后台用SQLserver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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