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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陆霆琛的第五年:
阿琛出车祸了,车直接撞上天桥,直接瞎掉一双眼睛。
听到诊断的时候,我心都疼碎了,阿琛那么年轻,那么优秀,如果没有眼睛,他要怎么活?
果然,他脾气变得很暴躁,动不动就砸东西,医生护士都不敢靠近,但这是我最爱的男人,他变得怎样我都敢靠近他,我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整整一个月,但又不敢告诉他我是谁,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林清清。
于是我去找林清清,让她去看一看他,我都没说让她照顾他,只是让她去看一看,她都不愿意,她甚至说:“不过就是一个瞎子而已,我凭什么要浪费时间去看他。”
我气得发抖,当时就一个巴掌甩了过去,林清清当然不会放过我,父母也总是偏心她,于是我被关在家,饿了整整三天。
可我不后悔,没有一个人能侮辱阿琛,如果他聋了瘸了瞎了哑了,那就让我来保护他,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欺负他。
喜欢陆霆琛的第六年:
我瞎了,因为我把眼睛给了阿琛。
医生本来不同意活体捐献,我足足求了半个月,甚至还不惜下跪。
最后医生终于不得不同意,给我做了手术。
好痛,我甚至连今年的第一场雪都没来得及看到。
但我不后悔。
我要我心爱的人光芒万丈。
喜欢陆霆琛的第十年:
子宫没有了。
好疼啊,疼得想哭,可是转念一想,眼睛没有了,眼泪又从何而来。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陆霆琛了。
整整十本日记。
整整十年的爱意。
那一刻,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陆霆琛试着站起身,可没用,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怎么也出不来。
他靠着墙,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
日记一本本掉在地上,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他捡起来,却捡不住。
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狠狠的扎遍全身。
林向晚小心翼翼爱了他十年,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落到他身上时,他根本懒得理会。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粒卑微的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因为是尘埃,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他才惊慌失措,痛到想去找,却再也找不到,只看到鲜血淋漓,不能直视……
痛极了,陆霆琛捧着日记靠在墙面上,心痛到难以呼吸。
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林清清,所以才去靠近林清清。
他以为当年车祸时默默无闻照顾他的女孩也是林清清,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
可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想要找的人,他真正爱的人,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伤痕累累。
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他,今年,我不要再喜欢陆霆琛了。
谁能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