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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没有让沈瑟分散太多的心神,很快,她迎来了另一个坎。
程绍仲已经被移送到了检察院,如果检方的证据完整,不日就会提起公诉。
事实上,这还不是最糟的,更猛烈的风雨,在两天之后不期而至。
程绍仲多年前因为一起故意杀人案一举成名,当时的嫌疑人是名刚刚满十八岁的少年,刚上大学没多久,在一个国庆假期回校后,因为酒后冲动,杀死了同寝的室友,并且手段极其残忍,在用刀致受害者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后,又进行了肢解,一小部分尸块于次日在校园的池塘内被打捞上来。
那个时候闹得满城风雨,新闻铺天盖地,人们也都愤慨至极,还有人组织请愿,请法院判决嫌疑人死刑。
这个案子对南城的刑事律师来说都是个烫手山芋,就算再有名的律师,也多有迟疑,怀疑自己能不能抵挡住这滔天的民怨。
而就在这个时候,程绍仲这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居然不声不响地横空出世,接下了这个案子。
只不过当时检方的证据十分充分,无论是人证物证,都很完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判个死刑或是死缓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偏偏就出现了程绍仲这个意外。
在庭上,待到检方将证据链提请法院后,在场的大多数人差不多已经可以断定,这个案子的结果就此尘埃落定了。
结果轮到辩方发言时间,程绍仲没有去反驳检方的证据,而是请求法官,提请一位证人。
是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共同室友,一个叫万超的人。
先前检方已经为他录过口供,都是关于嫌疑人和被害人平时的关系,万超也表明,两人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冲突,在国庆假期前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被害人也曾经跟他说过,想要找辅导员更换寝室,谁知道在换寝之前,已经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他在法庭上几乎是重复了自己的口供,程绍仲也没有问什么问题,一直等他说下去。
检察官见状便对法官说,辩方律师纯粹是在浪费时间,法官也予以采纳,警告辩方,如果没有新的问题,就让证人退庭。
程绍仲没见慌乱,只是在万超说到一个节点的时候,他突然打断,问道:“案发那天,是你约嫌疑人去喝酒的,为什么?”
万超顿了一下,回答说:“因为是一个寝室的同学,刚住在一起,还不是很熟悉,所以想一起喝酒,增进一下感情。”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没有约被害人一块去?”
“因为……他们两个关系不好,我担心他们碰了面会起冲突,所以就叫了冯祥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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