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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那种花花世界呆久了,身上尽是胭脂气,如何识得虎卫的威风。”常茂从桌上拿了块西瓜,大嘴如饕餮般一口吃掉一块,一脸的意犹未尽。
被人嘲讽,朱标也不恼怒,便将看不起应天人,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不过他对于此事一脸理应如此的常茂很是好奇。
他发现自己确实在应天呆久了,似乎连常茂这般废物身上的改变,他愣是没有发觉。
起码昔日墩胖贪食的他,浑身上下已经看不到一丁点儿的肥膘,在军山的锻炼下,身形越发的壮硕,举手投足之间,竟然能给人一种磅礴的压力。
常茂在应天,那是出了名的惹是生非的家伙,宿醉青楼,飞鹰走狗,纵马游街,那都是他们经常干的事情。
他跟蓝玉二人,号称应天双浑,每日都搅得应天的长辈脑壳疼。
在政事堂,状告他们的文书能有山头那么高。
虽然个人武力高一些,可是每一次应天演武,他都会出现各种奇葩的差错,而导致吴国公大怒,不给他排名。
因为喝酒砸了人家酒肆,因为妓女跟其他将领大打出手,因为看不惯上官,夜晚袭营偷袭上官,被人家五花大绑挂在旗杆上,这都是他能干出来的事情。
为什么在应天常茂一直没有个合适的位置,就是因为被各方大佬嫌弃。甚至连爱惜他父亲才华的朱元璋都不能容忍他进入军队。
若不是常遇春罩着他儿子,在朱标看来他早就倒大霉了。
这也是为什么同桌进食,也曾在应天携手出游,可到了军山朱标却不搭理这个朋友的原因。
嫌弃,发自内心的嫌弃。
可以共享乐,却不认为自己这朋友可以担此重任。因为在战场上,他的一个不着调,葬送的便是无数将士的性命。
他能在军山带兵,在他看来更多的是朱振给了他老爹常遇春面子。
常遇春如今在应天做到了参知政事,军方数一数二的新秀。若是与他搞好关系,将来军方的支持肯定少不了。
在他看来,朱振给常遇春面子不足为奇。
而常茂似乎对于朱标好奇的注视也不多言,而是夹起碗里的羊肉,轻轻的咀嚼了两口,云淡风轻的对朱振说道:“可否放开杀戮?”
朱标忍不住侧目,不知道眼下何意。
朱振看了眼停在窗外,正在啄米的信鸽儿,点头道:“嗯。最近咱们比较低调,怕是有些人忘记了军山的刀刃到底有多锋利了。”
“就等你这句话,我早就想亮刀子了。”常茂放下筷子,一脸的喜意。
“我与你同行。”朱沐英明显有些担心自己的伙伴,这个身材日趋壮硕的小胖子,与常茂也算是难兄难弟了。
“朱振的酒肉少了些,你且去沽些酒肉来,待我归来,酒肉大抵也开始下肚了。”说罢提起摆放在灶膛的凤翅盔,提着禹王槊,向屋外走去。
朱标更是哑然,这厮果然还是改不掉这个胡吹的臭毛病啊。怎么他这般说话的口气,与朱振昔日里说的三国演义那么相似?
朱振多了些睡意,懒散的摆摆手,“我且睡了。诸位自便。”
老何头搬来一床被褥,给朱振盖上。朱振也不嫌弃,便与老人家抵足而眠。
剩下朱标反而无所事事,便远远的跟着常茂,想看看他到底卖的什么官司。
待常茂走出房门,一招手,从老何头房屋对面不远处的丛林中,竟然走出一队彪悍的士卒,朱标顿时大为惊骇。
自己在这老何头家中吃肉饮酒那么长时间,竟然没有注意丛林中隐匿了那么多人。
足足一百余人,皆身穿草绿色的棉甲,外罩麻绳编织成的网状战袍, 头戴怪异的绿色斗笠,蹲下身形便与丛林混为一体。
一百丛林虎为皆腰背劲弩,手持短矛,眉宇间隐藏着凛冽的杀气。
常茂双手掐腰,指着丛林虎卫道:“适才火锅的香气可还诱人。”
“诱人!”
将士们齐声呐喊,声音震得不远处的朱标的耳膜生疼。
常茂哈哈大笑道:“想吃否?”
“想。”
“想吃啊,想吃一会儿杀贼的时候,就给我拿出点儿真本事来,谁若是丢了我的脸面,我可不会客气。当然,杀了贼,小爷也不会吝啬,一切赏赐,皆予诸位弟兄。”
“千户且宽心。兄弟们就算是死,也不会丢了您的面皮。”
“且随我来。”
诸将士欲出征,朱标连忙上前两步开口道:“常千户,我在应天时常听闻丛林虎卫的威名,不知道今日可否给个机会,与兄弟们一道并肩杀敌?”常茂站头,审视了朱标片刻,不知道朱标是热血澎湃,想要上阵杀敌,还是想要见识下自己的本事,最后摇摇头懒得多想,直接开腔,略微有些质疑道:“你?一个应天来
的奶娃娃,也能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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