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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怎么回事?刚刚发生了什么?”熟悉的声音响起,声音带着困惑和无辜。
邱明泉猛然低头,看着自己胸前重新出现的、静静地散发着美玉光辉的吊坠,连连狂吸了几口气!
“你、你……”他口齿结巴,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因为被冷空气给呛到了,“你刚刚到哪里去了!现在又怎么冒出来的?!”
“我怎么知道。”成年版的封大总裁显然也非常地困惑和焦躁。
远远地看到那辆记忆中的皇冠车时,他都是有知觉的,那个时候,他的心跳都漏了半拍。
那是他家1988年刚换的新款日系皇冠,记忆中每天傍晚,妈妈就会在这个时候叫司机来这里,等待他和小时候的向城。
他俩那时一起在上私人外教英文班,这时,就会差不多一起双双出来,坐车回家去。
直到那车窗缓缓摇下,他看着年轻时的妈妈,正在心旌动摇,可是很快,就轰然一下,失去了任何感知。
就像是沉在了某种时间的空洞里,无光无声,发不出声音,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和邱明泉的联系也完全失去。……
好在,这种情形并没有延续太久,不知不觉地,他就恢复了原先的状态,可这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他都全然不知!
邱明泉如听天书一般,只觉得脑子完全不够用,而封睿的抓狂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
玉石凭空消失,现在又完全毫无征兆地重新出现?……这到底什么情况!
再一次细细盘问了刚才的细节,封睿终于揣测道:“推测一下时间点,我失去知觉的时候,应该就是小时候的我出现在你附近时。”
邱明泉想了想:“对,我和你妈妈说话时,你正从远处走过来。”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这个穿越回来的灵魂,和我幼年时的自己,不能共存。”封睿沉思道。
顿了顿,他又否定:“我们已经存在在同一时间了,实际上,应该是不能出现在接近的空间。”
邱明泉糊里糊涂地听着:“啊?”
封睿已经慢慢理清了脉络:“这个时空,大概只认那个幼年的我——毕竟他的存在才符合时空规律。”
邱明泉想了想,不得不承认这有点道理。
封睿苦笑起来:“我一直在苦苦思索,我既然回来了,又没有占据我自己的身体,那么这个世间的幼年的我,到底和我是什么关系?”
这就是一个悖论。
能容纳这个悖论存在的,应该就是这块祖传的玉石吊坠。空间法器,时光宝盒?随身空间?……
可不管怎样,他回不去自己的身体!
一旦和幼年时自己的生存空间重合,他这道来自未来的残魂,就会自动消失,就像是活该被镇压的孤魂野鬼。
一时之间,封大总裁竟然对于过去的自己,起了一种咬牙切齿的嫉妒心情。
他这些天,暗暗苦思冥想的,不外就是能够重新遇到过去的自己,说不定就合二为一,和这个幸运的邱明泉一样,重新活上一遍。
所以他才暗搓搓地引诱邱明泉来到这里,甚至不敢事先告诉他。
可是现在,一切希望都化为泡影,事实给了他一个貌似合理,却又让人抓狂的答案。
假如幼年的自己过着他的人生,自己也只能以这种被禁锢的游魂状态存活着,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邱明泉好半天听不到封睿的声音,不由得有点惴惴不安。
他紧张地握住了胸口的玉石吊坠,啊,还在。
封睿有气无力地开口:“别摸我了,我这辈子,也就只能和你在一起了。”
他的前生,一定是太顺风顺水,所以败光了一世福荫。所以这以后,就只能安心做这个愚笨小民工的贴身保姆、辅佐之臣。
等到七八十年后邱明泉寿归正寝,他也就只有跟着一起进火葬场的命。……
刚刚嫉妒完自己的封大总裁,又开始自怨自艾起来。
还不如来一道雷电,把这块玉石给劈了吧,说不定他还能早点投胎——他怨恨地想。
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邱明泉忽然惊讶地叫了一声:“哎,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就……?”
狂风骤起,白天还晴空一片的天气,忽然就乌云遮蔽了天空,一片漆黑。
一道银白的闪电犹如怒龙,从高空闪过,如同鹿角枯枝,蜿蜒而下,直直劈在他们面前!前方一棵大树正中雷电,一根粗壮的树枝“咔嚓”一声,断裂掉了下来。
刚刚还在怨天恨地的总裁先生,忽然闭上了嘴。
我艹……他心里涌出来无数泥石流一般的咒骂。
算了什么都不说了。说多了也是泪啊!
在这个灵魂不死、重生转世、时空扭曲都统统能发生的世界,他现在毫不怀疑自己再埋怨上天几句,上天就会毫不客气地给他劈上一道雷击。
——他不、想、死!
就算只是一道残魂,他也想活下去啊!
……
封睿哼了哼:“去呗,赚钱就是要花的。”
想了想,他又叮嘱:“不准多花,省着点!”
邱明泉愣了一下,怅然地不吭声了。
这些钱虽然是他的,可是不知为何,他总是觉得,它们更像是封睿的财产。
半晌后,封睿这才意识到了什么。他沉吟了一下,慢慢地开口。
“邱明泉,这些钱,本来就是你的。”他郑重地解释道,“可是既然你问我,我当然会尽好自己的责任,给你最好的建议。”
邱明泉低着头,“嗯”了一声。
封睿冷静地道,“不会挣钱是蠢材,挣了不花是守财奴。可是花钱这种事,不要着急现在。”
“嗯。”邱明泉听着他沉稳的声音,心里莫名地安定下来。
头一次,这男人肯这样认真地向他解释,他听得出这些言语中的恳切。
封睿语气中带着傲然:“这些天,你觉得这样的复利已经很可怕了对不对?可接下来,即将有全中国财富历史上最狂热、最诱人的一场场盛宴要开启,我要保证你在这场盛宴来临之前,攒到足够多的钱。懂吗?”
最狂热、最诱人的财富盛宴?……
邱明泉被冲击得头脑一片茫然,他觉得迷糊,可是却又本能地知道,这个男人,绝对不会骗他,甚至不是在夸大。
到底是什么样的机遇呢,他想不出来。
前世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经受过任何高等教育的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在2000年左右买入房产,可是那距离现在,还早是吗?
对了,好像还有股票。
可是他完全不知道股票这东西该怎么致富,凭着他有限的知识,只依稀知道,在中国股市亏得倾家荡产的,也好像为数不少。
“放心吧,一切交给我。”封大总裁郑重地承诺。
邱明泉点了点头,心里忽然放松了。
是的,封睿不会害他。走在精品商厦的二楼,邱明泉贪婪地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在男装和女装柜台,他各选了男女两套厚实的秋衣,一顶厚厚的毛线帽和棉手套。
想了想,他又给两位老人一人添了一双棉鞋。总共下来,也不过花了两百多元。
“你自己呢?”封睿提醒。
“我不用了。”邱明泉心满意足,“你说的,要攒钱的!”
“哦,那我带你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封睿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这孩子……哦不对,明明是好几十岁的人,怎么就对自己这么苛刻呢?
指点着邱明泉三拐两绕,他们进了一处偏僻小道。
这里距离精品商厦不远,冬日寒风冷冽,可是封睿指点他进去的这家小店却生意极好。
“王记三鲜小馄饨”的招牌树在门口,邱明泉进来的时候,正是下午五点多。小小的店堂里,食客坐得满满的,一股食物的醇香扑面而来。
“这是东申市著名的鲜肉小馄饨摊子,你尝尝看。也就八毛钱,里面的肉馅是难得地新鲜。”封睿感慨地看着邱明泉面前热气腾腾的馄饨,小时候的记忆再次翻涌上心。
这家货真价实的小馄饨店,后来在老城区拆迁大潮中销声匿迹了,前世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就曾专门来找这家老店,可惜怅然而返,美食已成怀念。
邱明泉一惊:“外面的鲜肉馄饨不是才五毛吗?!”
“好东西当然贵点。东申市这种地方,啥时候都不缺乏有钱人。”封睿淡淡道,“民以食为天。”
果然,邱明泉仔细打量一下食客们,都个个衣着整洁漂亮,明显比棚户区的那些邻居看上去体面。
一碗热气腾腾的三鲜馄饨摆上了桌面。
清亮的汤底里,漂着鲜黄的蛋丝、浅红的虾皮、乌黑的紫菜,色香俱全,轻轻用小勺舀起来一只小馄饨,面皮半透明,小巧可喜。
一口一个,吞进嘴里,邱明泉只觉得满口留香,鲜美异常。
“纯肉馅的,猪肉里混了一点鲜虾。真材实料,绝对新鲜。”封睿得意地问,“怎么样,薄皮包裹着鲜肉,口感是不是咸香爽滑,堪称一绝?”
邱明泉一只接着一只,舌尖鲜美滑爽的馄饨馅混着微烫的三鲜汤,差点鲜得把舌头咬了下来。
真好吃啊……上一世、这一世,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是自然了,我小时候那么挑食,对这里的东西都很有好感。”封睿感觉得到邱明泉那惊为天人般的赞叹,忽然有点沮丧。
就算再食指大动,可是根本连身体也没有的他,像前世那样极尽饕餮美食,也是没有可能了。
邱明泉吃着吃着,忽然停了下来。
“你上我的身吧。……”他小声道。
封睿沉默了一下,心里蓦然有点滋味万千。这家伙啊……是在可怜自己吧?
天人交战下,他还是飞快地占据了那具身体,当唇齿间滑过那记忆中的美味,他险些落下泪来。
实在是太丢人了!
邱明泉看着封大总裁珍惜无比地喝干了碗里最后一口鲜汤,把一丝紫菜都吸进了喉咙间,好奇地问:“你小时候就住在附近?”
“对,我家就在附近。”封睿的声音变得有点古怪,轻轻叹息一声,“走吧。”
走出了小馄饨店,邱明泉按照封睿的指点,向陌生的街道走去。
可他心里的疑惑却比任何时候都大。
书包里,除了那些随身携带的巨款,还有一件奇怪的东西。
这些天,封睿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三支高级金雕笔不要卖。
现在,那剩下的三支金笔,正静静躺在他的书包里面。
“待会儿,听我的吩咐,见到一个女人的话,就把这三支笔卖给她。”封睿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平静,可是邱明泉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这个一向沉稳傲娇的男人,有着极大的不安。
快到黄昏了,冬天的冷风渐渐变得呼啸起来,吹在身上,有种刺骨的冰寒。
邱明泉走了一阵,渐渐发现,路边的景色越来越美,路过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路边家家都带着单独的花园,茂盛的花木和小庭院里,掩映着带着国外建筑风格的小洋房来。
就算是在这个年代,就算经过长达大半个世纪的封闭和历史磨难,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深处,也不乏居住着富有却又低调的一些家庭。
“就在那里。”忽然,封睿的声音有点喑哑,竟似有点近乡情怯般的害怕,“看到街角那辆黑色的新皇冠汽车吗?你走过去,敲敲车窗。”
“哦,然后呢?”邱明泉懵懂地问。
“你就问车里的女人,要不要买你手中的金笔。”顿了顿,他又有点迟疑,“算了,反正接下来你让我上身就好了,我来说话。”
邱明泉“嗯”了一声,被他的奇怪情绪感染,心脏也忽然奇怪地狂跳起来。
他慢慢抬步,在夕阳里,向着那辆小街尽头的黑色汽车走去。
那是一辆东申市少见的新丰田皇冠,低调大气的车型流畅而宽敞,邱明泉虽然完全不懂车,但是也能感觉得出那崭新车身流露出的优雅。
走到近前,他犹豫了一下,轻轻举起手指,叩了叩那暗黑色的车窗。
……刘淑雁手中捧着一本泰戈尔诗集,正在开了空调的车中闲适地看着,忽然耳边传来车窗的敲打声。
诧异地抬起头,正看见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的脸出现在车窗外,正睁着大大的黑眼睛,显得纯良又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