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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偷!”
“我的包!小偷!”
乔初夏18岁生日那天,许了一个愿望,希望自己能攒够钱,然后出国去伦敦玩一圈。去看看著名的大本钟、泰晤士河、伦敦眼、大英博物馆等等。当然,还有乔初夏向往已久的福尔摩斯博物馆。
作为一个吃货,乔初夏早就把伦敦的美食查了个门清。什么海盐薯片、龙虾卷、姜汁啤酒、柑橘果酱。乔初夏只要一想,就觉得垂涎欲滴。
乔初夏还幻想过无数次,在雾都的午后,悠闲的看一本推理小说,品尝一杯正宗的英式红茶,那种心情是有多么的惬意。
据说伦敦的咖啡也很好喝,香醇柔软,芬芳爽滑,微苦带甘,似乎……
“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
乔初夏手中端着纸杯咖啡,喝完了最后一口,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同时放下手中拉着的行礼箱,深吸一口气,然后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
周一的清晨,又是一轮新的工作日,伦敦的街头人来人往。突然有位女士激动的大喊着抓小偷,人们这才注意到,有个小红毛抢了那位女士的背包,正快速的撒腿狂奔,逃之夭夭。
在大多数人根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乔初夏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迎面冲到了那小红毛的面前。
“别挡路!”
小红毛眼见有个个子娇小的女孩挡在了自己面前,他不屑的一边谩骂一边伸手去推乔初夏。
要知道,乔初夏的确个子不高,也就将将一米六,行走在充满艺术感的伦敦街头,向来都是要仰视别人才行的,看起来完全没有攻击性。
那小红毛目测至少有一米八五左右,比乔初夏大了不只是一个型号。
“啊——”
乔初夏快速的扣住了小红毛推过来的手,然后一拧一转,小红毛立刻疼的大喊一声,紧跟着就是“嘭”的巨响,似乎地面都跟着抖了一抖,小红毛登时被乔初夏绊倒,四仰八叉的摔在地上。
小红毛来不及再爬起来,手中抢来的背包已经被乔初夏拿走。
“咔嚓!”
他的手腕上却多了一样东西,是冰凉凉的手铐。
乔初夏变戏法一样的将手铐拿了出来,把小红毛拷在了旁边的路灯杆上,说:“今天的第一项工作是抓小偷……”
乔初夏仿佛在自言自语,又说:“总比寻找失物和扶老奶奶过马路有挑战性。”
乔初夏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虽然后来有了监护人,不过总归是别人家的孩子,又不是亲生的,自然不会太上心。
乔初夏初中开始就被放在全寄宿制的学校生活,一个学期也不会“回家”一次。后来上了高中,她的监护人就找她谈过了,并不打算供她上大学,毕竟高中毕业之后,乔初夏就已经十八岁了,是个成年人了。
乔初夏虽然在18岁那天许了一个愿望,但是这个愿望简直就像是个白日梦,从没想过可以实现。
再后来乔初夏每天忙碌在各种兼职和打工之中,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好歹都解决了,但是想要去伦敦瞧一瞧,那还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乔初夏买不起去伦敦的机票,但是却上了一趟诡异的列车,只是在兼职下班的公交车上打了个瞌睡,再睁开眼睛,已经到了她向往已久的伦敦。
这年头穿越小说比比皆是,乔初夏偶尔闲暇的时候,也不能免俗的会看一看傻白甜的霸道总裁文。只是她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赶上小说中的荒谬情节,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乔初夏奇奇怪怪的穿越了,直接来到了伦敦不说,还穿成了一名苏格兰场的小警探。
虽然说是警探,不过乔初夏一直以来做的工作,可能更像是巡警一样,每天也就是端茶倒水、寻找失物、抓小偷扶老奶奶等等。
乔初夏想起来就忍不住叹了口气,要知道,她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最不拿手的就是英语科目了,每次考试成绩都惨不忍睹,更别说真的面对一群一群的外国人了。
乔初夏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脑袋都要爆炸了,房东太太在说什么,她听不懂还可以微笑着假装很懂,但是上司在说什么就……
因为听不懂上司和其他警探在说什么,乔初夏真是吃了不少苦头,每天的日常就是犯错和挨骂。以至于现在,每天上班都在干着巡警的活儿,同事们出任务也不喜欢带着她去。
不过好在,乔初夏的适应能力还是不错的,这么些时间下来,日常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乔初夏来到这个地方也有些日子了,对于自己突然“穿越”的这个事实,她已经很自然的接受,毕竟不接受也没什么其他太好的办法。
在接受了穿越的设定之后,乔初夏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不太好接受的问题。她所在的伦敦,似乎和原来认知中的伦敦,有些细微的不同。
例如说,乔初夏上个月,和一同巡逻的警员吃午饭的时候,随口谈起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以前只是在照片中见过,说休假的时候想要去亲眼看看。她很好奇书中福尔摩斯住的地方,当然还想看看二楼华生和赫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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