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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明烨阳,因为明烨阳的衣服太显眼,天蓝色,也是楚歌喜欢的36度蓝,所以今早见到后,记住了。
他,貌似喝醉了。
楚歌倒也不急着叫醒他,毕竟她也不知道明烨阳到底醉没醉。
楚歌坐了下来,她午饭吃到一半,还没饱,“掌柜的,拿一副碗筷来。”
楚歌坐下之后,眼尖的掌柜的看到楚歌手里握着的玉佩,立马明白是北宸世女来了。
可是那个混蛋小子去哪了!都不说一声,现在自己失礼了,等他回来要他好看!
“是!小的这去准备。”
掌柜的转身,然后告诉另一个小二,“牛二,快去把那些菜撤下去,然后直接从厨房把刚做好的菜各一份,其他人的重新做。”
小二点点头,立马把菜撤了下去,然后和其他小二快速的了新菜。
楚歌耳力较好,听到了掌柜的话,所以没有拒绝他们换菜。
很快,掌柜的也把碗筷拿了来。
“小姐,您要的碗筷拿来了,您慢用,有什么需要的直接说行了。”
掌柜的的碗筷摆好,心想,这些皇宫贵族都较低调,如果叫楚歌世女,楚歌定然不会太高兴。
很明显,楚歌被这掌柜的马屁拍的很开心,很合胃口。
掌柜的看楚歌满意的拿起了筷子之后越发佩服起自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阎王说胡话的巅峰境界。
楚歌完全无视了醉酒睡在桌的明烨阳,自顾自的吃着菜,边吃还顺便把明烨阳酒里的酒喝的干干净净。
“哎,掌柜的,再来一壶。”
说完在桌放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掌柜的乐乐呵呵的拿走银票,其实算是今天楚歌不给,他也会高高兴兴的,因为讨好达官贵人前途无量。
楚歌吃饱喝足,喝的有些多,好在还没有醉过头。
楚歌推了推一直趴着不动的明烨阳,“喂,大冰山,醒醒!走了,回家了!”
楚歌又推了推,还是不动,楚歌干脆伸出双手抬起了明烨阳的头,还顺手摸了一把,啧啧,脸可真滑!
明烨阳的眼睛有些红,脸颊是粉色的,很是可爱,连耳尖都泛着红色,活脱脱一个漂亮的男人,对,有个形容词叫做狐狸精!
楚歌站了起来,想把明烨阳拽起来,奈何这个看起来很瘦的男人实则重的吓人。
“掌柜的,帮我把这只狐狸塞到马车里,谢了!”
掌柜的明显受到了惊吓,这是他们的交流方式吗?
狐狸等于明烨阳?
抱到马车里等于塞到马车里?
“是,小姐!”掌柜的左看右看,对着才回来的小二喊到,“小子!快帮我把这位公子扶到马车!”
小二语塞,只好和掌柜的架着明烨阳高大的身躯,下了楼,“塞”到马车里。
一口气做完这些事,两人的额都冒出了细细的密汗。
明烨阳被“塞”进马车之后,楚歌这才望着窗外的街道,喝下最后一杯酒,有些摇晃的走下楼。
“小姐,你没事吧!”
马车夫看楚歌摇摇晃晃站不稳的样子,着实吓了一跳,小姐到底喝了多少酒!
那日和花公子喝了一下午都不曾这么醉……
“我没事,我们走吧。”
楚歌一蹦跳到马车,进了马车,看到明烨阳四仰八叉的躺在她不大的马车,一点位置都没给她,楚歌没有座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