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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得到想要的,而失败则全部推翻,甚至需要重新创建角色回到起点再次开始。
游戏可以重新创建角色,而他郑之南则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失去,将永远被禁锢在这个世界中。
虽然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在抗拒这种文学形式的存在,可他已经学会不表现出来。
他讨厌同性恋,因为觉得这是恶心的存在,甚至上学的时候还和同学一起举报过这些写耽美小说的作者,还有卖这类书籍的店家,看到他们言语中露出的诚惶诚恐,现实里怕被查到而躲躲藏藏,有人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写这些小说,甚至找工作室印制售卖这些本子,他觉得自己是个幕后英雄,为社会正常的发展秩序做了一份贡献。
如果周围有人出柜,并表示自己是同性恋,他会远离,甚至明晃晃的歧视这种人,觉得他们有病,需要接受治疗。
在被流放之初,他以为仅仅只是因为自己扔了妹妹的书才被惩罚,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从知道同性恋的存在,知道脆皮鸭文学的存在,就开始在抵制,举报,甚至歧视这些人和这些小说形式。
所以,流放不仅仅是扔书,或许还有曾经他对这些人群表示出的歧视,以及对这类文学创作的偏见和鄙夷。
虽然他现在还是讨厌这群人,但他已经知道,有些事情,该闭嘴就闭嘴,讨厌也不能表现出来,因为谁知道,下次会有什么惩罚。
郑之南学乖了。
懂得了收敛,但仍有偏见。
如果郑之南知道这些都不是此次流放的关键原因,流放只是因为被诅咒,大概会恨自己为什么要手贱,应该等妹妹回来,让她自己收拾!
雷振远将郑之南留下,带着人回去的时候,知道雷翊要过来抢人,气得差点脑梗塞,简直是疯了。
他都做到这一步了,这家伙怎么还是如此执迷不悟?
雷振远的人拦不住雷翊,雷振远匆匆赶回去,就看到已经带着人从楼上下来的雷翊。
雷振远用拐杖敲着店面对雷翊说:“你敢走出去,试试看!”
雷翊一想到郑之南被送到了宋家,送到了那些欺负他的人的身边,可以说是肝胆俱裂,哪里有空听雷振远说什么,他更多的是愤怒。
“你凭什么把我的人送给宋家?你是要我成为笑柄吗?!”
雷振远冷笑道:“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不过就是个情人,和养得金丝雀有什么区别?金丝雀都可以送给别人,只不过是泻火用的情人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把他当盘菜,才是真的会成为笑柄。”
雷翊一脸冷漠,不再听雷振远的话,径自越过雷振远往外走,边走边说:“他是我的,等我把他接回来,如果你要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别怪儿子不孝顺了。”
“你说什么?!”雷振远震怒,然而雷翊说完就走出了花园坐上了前往宋家的轿车内。
雷振远转身看向一意孤行的雷翊,气得把拐杖往车门上砸,但雷翊无动于衷,三辆车缓缓启动,接着风驰电掣般离开这片住宅区。
“逆子——”雷振远说完这话,被气的向后倒去,旁边的人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他的身体。
雷振远被送往医院,而已经离开的雷翊满脑子都是郑之南。
他怎么样了?
是不是很害怕?
会不会做傻事?
雷翊越想越难熬。
而坐在沙发上喝茶的郑之南见到了送别雷振远离开的宋澜。
原本雷振远是要把郑之南送给宋潇的。
但宋澜不打算将郑之南送给还卧病在床修养的弟弟。
他走到坐在黑色真皮沙发上的郑之南面前,居高临下的打量他的神情。
气氛诡异的沉默。
郑之南在心里给自己打打气后,抬眸一瞬不瞬地看着身形挺拔的男人,他说:“你喜欢我?”问这句话是因为上次这个人吻了他,甚至表示出了喜欢。
郑之南知道雷翊会过来找他,所以他要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做出让雷翊看到后永生难忘刻骨铭心的画面。
他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在离开之前。
完成最后的任务,获得下一个世界的线索。
听到这句话,宋澜挑起郑之南的下巴,用手去抚摸他的脸颊,细致的摩挲,像是在把玩细瓷,然后在郑之南的注视中将他拦腰抱起,大步往楼上走。
郑之南知道他想干什么。
行走间,宋澜用很肯定的语气对郑之南说:“你并不喜欢雷翊。”但他也不清楚郑之南的内心再想些什么。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雷翊为什么那么痴迷郑之南。
因为他只这样看着这个人,就有种想要靠近与他亲密的欲/望。
郑之南伸出手,主动环住宋澜的脖子,清清淡淡的眼神扫向这个神情透着审视的男人。
他说:“我喜欢你。”他不喜欢雷翊,也不喜欢宋家的兄弟,所以他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是让两个男人都陷入到这场战争中。
宋澜逸出一声笑说:“你怕我。”
郑之南翘起嘴角,没有否认道:“又怕又喜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宋澜第一次在一个男人身上看到娇俏,这娇俏不是指女性的柔美俏丽,而是可爱,带着顽皮,区别于女人,他更多的是狡黠,像是有一个阴谋正在他的心中成形,带着神秘感。
宋澜能看出来,郑之南在勾引他。
肆无忌惮的勾引,撩拨。
如果说,郑之南平静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或许宋澜还会再缓和一阵子,但对于在意的对象主动的靠近,宋澜便不准备再做什么正人君子。
回到卧室,宋澜将郑之南放在床上。
郑之南侧过身体,撑着脑袋看着宋澜说:“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宋澜总觉得郑之南有事情在筹谋,却又想不通是什么事情,难道他想逃跑?
想到这里,宋澜觉得郑之南应该没那么笨,这楼上楼下都是人,雷翊不硬闯,他自己是别想出去的。
宋澜怕郑之南临时出什么幺蛾子,似笑非笑地说:“不如事后再洗?”到现在,他还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极端的两种气质?一种清雅平常,另一种是撩人于无形,一瞥一笑都仿佛在勾引你,但明明对方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然而却是真的要命。
郑之南欣然同意。
“好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宋澜的第六感在脑海里瞬间想到的一句话,但他还是被迷了心窍,有些放松警惕,竟然在脱衣服的时候被郑之南寻到了一个空隙。
他趁他不备,迅捷又精准的从床头柜里掏出了枪,并神情清冷的指着他,仿佛刚刚勾人的家伙根本不存在。
宋澜神情淡然地看着郑之南说:“你杀了我,也走不出这里。”
当楼下传来喧闹声时,郑之南微笑了下说:“我没有要杀你啊。”然后收回手,转而指向了自己的脑袋。
在宋澜不由瞪大眼睛时,卧室的门被踹开,同一时刻,郑之南扣动了扳机。
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心心念念来接郑之南回去的雷翊,只差一步,只差一步他就能接他回去,却眼睁睁看着他衣衫凌乱又绝望的朝自己开了枪。
“之南!”雷翊怒吼着冲过去。
同样衣衫凌乱的宋澜怎么也没想到郑之南会朝自己开枪。
然后在雷翊抱起郑之南的时候,睚眦目裂的雷翊拿起那把□□毫不犹豫的朝宋澜连开两枪。
宋澜倒下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
——想不通,每一步都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