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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时候,秋冉都没觉得自己和宜鸢相似。或许第一次为她试穿衣服的时候有过小小的遐想。但是很快就被清逸识破。
清逸说得很对,是个番茄就别去装苹果。
装的人累,看的人也累。从那以后,不管为宜鸢试穿多好的衣服,秋冉都没有任何想法。她想得明白,小姐有小姐的命,丫头有丫头的命。人只要守着自己的本份,老老实实做人,不害人,不一定丫头的命就比小姐的命差。
袁克栋来松岛,受到上官家热情款待。隔着人堆,秋冉远远看过去,觉得他确实就如惠阿霓所说。高高大大,长得很标志,不愁没有女人喜欢的男人。可惜,爱上一个不爱他的女人。
这天,惠阿霓忙着筹备舞会的事。宜鸢又把秋冉叫过去。她没留意,秋冉也未留心。以为又是试衣服。
确实也是试衣服,不过不是在家里,而是去裁缝店。这种去裁缝店的情况平常也有,不是很多。秋冉虽没去过,但也不疑什么,爽快地上车一起去了。
上了车后,秋冉不停地向外张望。她出门的机会不多,难得见识外界的风物,两只眼睛当然要看来看去。
“秋冉。”宜鸢轻声唤她,脸上洋溢着微微的笑容。
“什么事啊?宜鸢小姐。”
“能和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吗?”
“我小时候的事?”秋冉很吃惊地笑问:“你为什么会想知道我小时候的事啊?”
宜鸢笑着,手指不停绕着手绢,“我在大学排演过一部话剧,叫做《王子与贫儿》。”
秋冉偏着头,更好奇地问:“什么是话剧?《王子与贫儿》又是什么啊?”
“你想知道吗?”
“想啊。”
“话剧是外国的一种舞台表演,以对话为主。我在大学的时候是话剧社的社长。那时候真好,我上完课,下午就和同学们一起。我们排演了许多戏,王尔德的戏、莎士比亚的戏,都有。”
宜鸢的声音细软得像线一样,仿佛一动就会断掉。秋冉什么都听不懂,但也不敢打断她。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的。描述的就是一个贫民窟里的穷孩子汤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戏剧性地和王子爱德华调换了身份,当上了国王。爱德华王子则当上了贫儿。他们互换的生活后发生了许多故事……”
秋冉在心里默默地想:大概话剧就是咱们这的大戏吧,《王子与贫儿》?是不是和我们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差不多?
“秋冉——”
“嗯?”秋冉回过神来。
“你愿意做贫儿还是做王子。”
这还用问,是个人都要好的!
秋冉马上答道:“我当然愿意做王子啊!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说完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两人到了裁缝店,秋冉又试了七八套衣服。站在更衣室里,摸着身上滑溜溜的布料。秋冉心里叹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为了结婚,宜鸢做的衣服堆了几个衣柜,还在不停地做。这些好看的衣服真的很好看啊!丝滑滑的、软乎乎的,好喜欢、好喜欢!
“宜鸢小姐,我换好了。”秋冉低头把腰肢上的褶子拉平,一边从更衣室里走出来。
“宜鸢小姐、宜鸢小姐!”
“奇怪,去哪呢?”秋冉嘟囔着,探出脑袋去往外面张望。来来往往的伙计和女士,并没有上官宜鸢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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