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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什么?”
“担心事情到后来会无法收场。”她怕向天歌性格冲动,真要跟侯吉利以及他背后的人产生冲突,酿成什么大祸,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但是向天歌处理得很好,很能沉得住气,步步为营,整个过程滴水不漏,直到让侯吉利亲口承认罪行。
虽然最后也动手了,但却让人无话可说,并且赢得了人望。
六年不见,他终于成熟了!
不再是从前那个拿刀捅人的愣头小子了。
刚才她也着实为他捏了把汗,怕他又像六年前一样犯下大错,又要进去一次。
“放心吧静姐,我再也不是六年前的向天歌了,我做事有分寸的。”
六年的行伍生涯,纪律的约束,地狱式的训练,以及执行任务的艰难和险恶,都已最大限度地磨炼了他,磨炼的不仅仅是他的筋骨,还有他的心智。
乡村社会跟人之前的部队和战场是不一样的,部队虽然艰苦,但纪律是分明的,不像乡村社会人情复杂。也不像战场,战场虽然严酷,但规则却很简单,只有一个目的,歼灭敌人,取得胜利。
在这儿,他不能完全靠拳头说话,就算靠拳头说话,也必须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
否则一旦丧失人心,村民虽然不敢对他怎样,但却可以选择不跟他们家往来,那么他们家在梁庄就会被孤立,会被排挤,很多事情也就做不成了。
就像刚才,他虽然打了侯吉利,但是村民却在叫好,这拳头出的才有意义。
“中午都来家里吃饭吧。”梁静发出邀请,理论上是连同舒清雅和刘麻子一起邀请的,但目光却只看着向天歌一个人。
向天歌没有拒绝。
梁静心里默默欢喜,赶着回家准备食材去了。
走过白水河边,河水清澈见底,向天歌可以清楚地看到河里游动的桃花鱼,想起上次在蓝色会馆古易通的话,桃花鱼现在是市场的紧俏货。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条商机。
回家拿了锄头翻开后院的菜地,抓了几条蚯蚓出来,把蚯蚓扯碎了当成鱼饵。然后找了几根白芳菲缝衣服用的丝线,拿了一只竹篓过来,把鱼饵拿丝线绑在竹篓内部的篾条上面。
“天歌,你在干嘛?”白芳菲打着手势奇怪地问。
“抓鱼去。”
“哪有像你这样抓鱼的?”
向天歌笑道:“能抓到鱼就行了。”
“我才不信你这样能抓到鱼呢。”
向天歌也不解释,背起竹篓,又拿了一只水桶,朝着白水河走去。
桃花鱼基本聚集在上游,因为上游的水质比较干净,而且是群居的,但是这些鱼生性胆小,一有动静,就会四处散开,用手去抓是很难的。
所以向天歌准备了一只竹篓,这只竹篓不是他采药的竹篓,而是采花用的花篓。因为他家种了半亩花田,种的都是茉莉花,当地因为产茶,加工茉莉花茶的人很多,茉莉花也是有销路的。
花篓的特征是口小腹大,桃花鱼一旦钻进去,出来就没那么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