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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二十两文银,是听云道长给徒弟二人的盘缠。
常牧风仔细收着,而燕戈行刚一下山,就在山门外的柴户家用银子换了一头毛驴,索性将那索命一般的琴匣绑在了驴背上。
“该不会是下凡来了俩傻子吧。”
数着银子的柴户心中腹诽,二十两,都能买一匹大宛名驹了。
从来生活在山上的燕戈行自是对银两没有概念,反倒乐得轻松自在。
二人下山时,听从师命双双换下道袍,换上了便装,出得山门往南,一路上虽然山清水秀,却比栖霞峰内的景致逊色很多,倒也没什么稀奇。有了毛驴搬运那笨重无比的劳什子,脚程自然比先前快了许多,当日黄昏,二人便行到了朱阳城外一处客栈。
“天色将晚,今日就在这里落脚吧?”
常牧风提了箫剑,在交代师弟把驴拴好后,瞄了一眼驿站门口的招牌,只见上面刻着四个大字——枫火客栈。四个字银钩铁划,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燕戈行悻悻地拴了驴,又将琴匣解下来背在肩上,随便往马槽里塞了几把草料,便跟着师兄一起走进客栈里去。
“店家,这里可到枫火镇了?”
常牧风笑着走上前去,跟柜台内打着算盘的店主搭讪。那店主只顾演算,看都不看他一眼,抬手指了指左边窗子外的一座木桥,冷眼冷面道:“这里叫枫火客栈,那桥叫枫火桥,过了这桥再行十五里,便是你要找的枫火镇了。”
听云道长曾告诉过常牧风,枫火镇再往南行七十里,便可看见朱阳城城门。他们要去朱阳城外的渡口,从那里坐船沿澜沧江逆流而上,再赶一千九百里水路,才能踏上白阳城的地界。
常牧风微微一笑,一边掏出银两登记入住,一边交代:“烦请店家给腾一间有窗的屋子!”
“带窗的二两,没窗的一两,酒肉管够!”
听了常牧风的话,伙计抬起头来看了二人一眼,伸手在常牧风摆在柜台上的碎银中挑出二两碎银,其余统统推了回来,仿佛那白花花的银子在他眼里只是粪土,他只取自己该得的。
“二楼,天字三号!”
店家话音未落,已有一名穿着短衫的小厮堆笑走向前来引路:“二位客官,请!”
跟着小厮上楼时,常牧风才发现,楼梯的另一侧是一个大厅,大厅里摆满了桌椅板凳,看来是住客们吃饭的地方。整个大厅空空荡荡的,只在角落靠窗的位置坐着二人。这二人劲装结束,腰杆笔挺,均面朝窗外,似乎在等什么人,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常、燕二人当下也不在意,赶了一天的山路,此时脚酸背痛,早已有了倦意。只一心想着让小厮把酒菜端上楼来,吃罢了好早早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二楼靠西的天字三号房足足比其他屋子大了一倍,房间里桌椅台架一应俱全,虽未入冬,却已架好了火盆,火盆里的木炭也是刚刚换过的。这天字三号房中最合燕戈行心意的,便是那两扇面西南而开的窗子了。那窗子外面,正对着的便是枫火桥。桐油木板搭就的枫火桥,两岸种满了枫树,此刻正置深秋,火红的枫叶在两岸延展开去,居然绵延了几百米的距离。桥下一条洗枫河,秋水澄澈见底,倒映着枫火桥和两岸的粉墙黛瓦竟如画中一般。也怪不得师父对这枫火桥记忆深刻,真真是终身难忘的景色。
“二位小爷,这眼看天就要黑了,入夜后凉寒,要不要先打两角酒来暖暖身子?”
在帮忙把师兄弟二人的行礼码放整齐后,面带微笑的小厮问道。
站在窗口欣赏着街景的常牧风未开口,燕戈行叫道:“好酒好肉只管拿来,酒钱又不少你的,哪来那么多废话!”
小厮点头应着,推门沿着不远处的楼梯蹭蹭蹭走了下去,不一会便端来了三斤牛肉,两坛竹叶青,一碟花生、蚕豆拼盘。
方才倒也没觉得什么,直到看见酒肉,燕戈行才觉饥渴难耐,少了师父的管制,当下便夺过一坛烈酒,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栖霞峰上,师父是不管他们吃酒的,因其本身就嗜酒如命,甚至自掘了一方酒窖,用酒曲酿酒。但索性把酒当成水喝,这还是燕戈行平生第一次。
“好了好了,不要只顾喝酒,肚里没食小心上头。”
常牧风走到桌前,按下了师弟手中的酒坛,将牛肉推向前来。
燕戈行却不管,胡乱抓了一把牛肉塞进口中,当下又提起酒坛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直到捂着肚皮打起了饱嗝,才长舒一口气,道出了一路上的疑惑:“师兄可曾发现,出了山门到这枫火客栈,少说也有三五十里的路程,行人为何如此稀少?”
常牧风微微一笑,这一点他又何尝没有发现,单是楼下那两位浑身横肉的住客便有千百个疑点。好在,入店时自己试探过了,店家并不贪财,想必这枫火客栈也不会是家谋财害命的黑店。
既然师父交代过,出门在外莫生事端,只管好生睡上一觉,明日天亮起身赶路便是。刚下山来的他们哪知,三天前的深夜,一行锦衣官差以“沈党附逆”的罪名屠了附近柳员外一家满门。上下老小二十三口,人头挂满了门口的大柳树。这等多事之秋,又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来徒生是非。挂在柳树上的人头是等人来收的,整整三日,却无任何动静。
一坛烈酒下肚,燕戈行已微微有了醉意,鞋子也不脱,便跳上床去,只问了句“师兄今日可还睡麻绳”便倒头大睡。
常牧风淡然一笑,收拾了一桌狼藉,起身去关窗时发现月亮已经升起来。
水光粼粼,风声轻缓,天上水里都是好一轮满月。
他把燕戈行掀到床内,自己蜷着身子睡在了外侧,窗外虫鸣不断,这些隐藏在墙根草丛里的夏虫霜降过后便会隐了踪迹,对它们来说,好时日已经不多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睡梦之中的燕戈行突然听到一阵驴叫,暗道一声“不好”,刷地一下从床上跳了起来。驴没了,驴的活可都要自己干了。
从床上跳将起来的燕戈行看见师兄正站在窗口,透过捅破的窗纸向着楼下观望。
听见师弟起身,他连忙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仿佛看穿了师弟的心事:“驴没事,刚才被马队惊了!”
燕戈行暗道“有好戏看了”,蹑手蹑脚地走到师兄身边,伸出食指将窗纸捅了一个洞,弓腰向着楼下枫火桥的方向看去。
不知何时,枫火桥上已集结了一队人马,一个个黑衣黑裤,皆是方便行动的短衫,手中的长刀反射着清冷的月光,让人胆寒。
“什么人啊?”
燕戈行忍不住小声追问,常牧风摇了摇头。楼下的人群中,他只认识白日里收钱的店家,和那两位面相不善的住客。看样,那两位是早早就到了,一直藏在店里等待着其他的同伙。而这家店,应是一处暗哨。
“请门主示下,弟兄们就算是拼上这几十口性命,也要为柳员外一家收尸。那十三楼行事太过毒辣,两岁的娃娃都不放过。”
说话的是一位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被称作“门主”的正是收了常牧风二两银子的店家。
“切记,我们今天只去收尸,莫要节外生枝。”
店家门主低声说道,夜风潇潇,若不是常、燕二人擅长音律,耳力过人,定不能将他的话听清。
今日,他们是要去替柳员外一家二十三口收尸的,而他们在朱阳城的实力,远未到达能跟手眼通天的十三楼正面抗衡的地步。那十三楼毕竟是官家,太子一手着建,有先斩后奏便宜行事之权,又可使太子符节调动三军,是万万硬钢不得的。
“是!”
听了门主的训示,几十名黑衣人齐刷刷拳抵左胸,众口答道。
“去罢!”
一声令下,众人已调转了马头,奋蹄疾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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