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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 当人们都在温暖的被窝中安然好眠,宋清徽正顶着寒风蹲在院子里的板凳前,打着电筒给叶小妹回信。
别看宋大哥表面上各种不情不愿写下这封信,实际上他写得可流畅了,洋洋洒洒、堪堪一刻钟就写了满满一页,比叶小妹两封信加起来的总字数还要,而且是多几倍的那种多法。
宋清徽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回信的字数超纲了, 眼看着一页纸写完,他才匆匆写上结束语, 并习惯性落款:宋清徽,
双岗这边几乎只用农历,最主要的原因是乡下没谁愿意花那个闲钱去买日历, 而农历是老一辈人牢牢记在脑子里的, 他们哪怕一辈子没看过日历,历法也从来没算错过, 再说农历二十四节气刚好符合耕种需求,大家自然都用农历了。
不过宋清徽不缺买日历的钱,他跟家里通信都是写阳历,所以现在落款也条件反射的用力阳历。
宋清徽写完才反应过来, 这个日期可能对叶小妹不太友好。只是他皱了皱眉看了看干净整洁, 几乎没有涂改痕迹的信稿, 最终还是没有提笔把落款改成阳历。
将错就错吧。宋清徽仔细的把信折好藏起来,再悄悄关了手电筒摸回自己的床铺,像是完成了什么重要任务一样, 他这次回到被窝里倒是很快就睡着了,并且还做了个相当不错的梦。
可惜在现实里,信写好了并不等于万事大吉,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把信送给叶小妹才更为困难,主要是现在年还没过完,亲戚倒是都走得差不多了,最近不只是叶小妹安安静静呆在家里,叶队长、队长媳妇和叶大哥他们全家都猫在家里烤火,宋清徽又不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玩小动作的叶小妹,这种情况下,他连登门拜访都不好意思,更别提送信了。
宋清徽于是揣着信在知青点长蘑菇。
叶小妹几天没等到他的回信,倒也没多失望,她在家里好吃好喝好玩,该招待的亲戚们都招待完了,家里还剩了不少鸡鸭鱼肉和野味,王翠芬心疼等不到元宵就要回厂里上班的叶军华,也就没再把小气巴拉的把这些野味腊味攒起来,每天都会准备一两道荤菜,虽然比不上年夜饭和亲戚来拜年时的丰盛,但是比起过年前的苦日子那就快活似神仙了。
这个年过得可真幸福!叶小妹有好吃的,烤火无聊还能跟哥哥们打打牌,不知不觉又把宋大哥抛之脑后了。
王翠芬同志过年不只是大方了一点点,她简直像被人穿了似的,听到小妹打牌时又一次聊到纺织厂食堂的肉包子有多好吃,竟然笑着问道:“小妹后天要不跟我去趟供销社,刚完年,供销社肯定有猪肉供应,买的人应该也不会很多,要是有好肉,我们就割半斤回来做包子?”
叶小妹一听眼睛就亮了,想也不想的点头:“好呀好呀。”
初八这天,叶小妹便一大早不惧寒风、乐颠颠跟着她娘去镇上了,这么积极甚至是兴奋,不单单是为了肉包子,也是因为在家宅得无聊了,想出来放放风,但是更关键是她想去偶遇宋大哥了。
明明是在一个队里,她却非要去镇上偶遇人家,听起来很像是骚操作,但是叶舒华觉得自己很机智,毕竟去年唯独两次来镇上,其中一次还只是经过而已,都那么碰巧的偶遇了宋大哥,这简直是百分之百的概率啊!
而且在镇上还不像在队里,没什么人认识他们,她跟宋大哥哪怕走的近一点,也不用担心会闹出什么绯闻来——总之,她绝对不是为了守住待包裹才去镇上的!
机智的叶小妹便跟着王翠芬同志到了镇上,供销社依然还是人山人海,她陪着王翠芬站在外面挤了会儿,在马上要迈过门槛的时候故技重施,一脸弱不禁风的表示:“娘,我有点胸闷头晕,还是不跟你进去了,就在外面透透气吧。”
女人都有购物欲,哪怕勤俭持家、一毛钱恨不得掰成两毛花的王翠芬,到这个关口也只剩下熊熊战意,哪还顾得上掉链子的叶小妹,当场大手一挥,头也不回的说:“行,那你还去国营饭店那边等我吧。”
叶小妹乖乖应是,然而远离人群,她却没像自己说的那样跑去国营饭店,而是目标明确的走向了邮局门口,就等着亲爱的宋大哥来取包裹了。
可惜如此机智的叶小妹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宋大哥,倒是等来了一个温柔可亲的小姐姐主动搭讪,“你好同志,请问你知道双岗大队往哪边走吗?”
这也太巧了吧,一问就问到他们家,叶小妹正好等得百无聊赖了,兴致勃勃的转头,看到小姐姐姣好的容貌和和善的眼神,眼睛就更亮了,本来想当个热心的指路人就完了,现在也热情多了,“我就是双岗的,要不等我娘从供销社出来,你跟我们一起走?”
叶小妹很少这么大发善心,本以为小姐姐听完她的话会很高兴,没想到她竟然惊诧到脱口而出:“你不是知青?”
虽然叶小妹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条件,但她也只是针对缺衣少食的状态,只要能让她吃饱喝足、混吃等死,对于小村姑的身份她并无不满,偶尔还觉得这样挺自在,所以这位朋友非要把她认成是知青,她就有点不爱听了,撇了撇嘴问,“我脸上写了知青两个字吗?”
“当然没有。”小姐姐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反应,扑哧一声笑了,落落大方的解释道,“我是第一次下乡插队,刚从公社出来,远远的就看到同志你站在这里,亭亭玉立,发型洋气、气质出众,跟周围的人完全不一样,一时间倍感亲切,以为你是北京或者上海那种大城市来的知青,虽然我家是地方,但同样是背井离乡,就忍不住上前来搭讪。不好意思冒犯到你了。”
原来觉得她像知青是因为她漂亮洋气、气质出群啊,叶小妹立刻不介意了,非常大度的摆手,“没事没事,这也不能怪你。”
要怪就怪她为何如此可爱又迷人吧╮(╯3╰)╭
新来的女知青也跟着弯了弯嘴角,却不是因为叶小妹的大度,而是她这傲娇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同时也更让她感到亲切了。
这个年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农村家庭才能养出这么个傲娇的小公举?
女知青压下好奇,笑盈盈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楚涵,是新来的知青。”
叶小妹迷茫的眨了眨眼睛,楚涵这个名字莫名的耳熟,难道她是上辈子认识同名同姓的女生?
那肯定也是不怎么来往的朋友,叶小妹很快又抛开了,也介绍起来:“我是叶小……”整天被大家“小妹小妹”的喊,她差点忘了自己那个优雅动听的大名了,好在发现的及时,连忙呸了一声,纠正道:“我是叶舒华。”
楚涵仿佛没发现她的失误,很亲切的笑道:“那我可以叫你舒华吗?”
小姐姐这么知情识趣,叶小妹也不见外了,点头道:“那我可以叫你小涵吗?”
本来她是想直接叫楚涵的,但是人家都这么亲切了,她当然也不好太过冷淡。
不过楚涵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破功了,扑哧一声笑道:“舒华,我是五六年生人,按理说过完了年,今年就十九了,你多大呀?”
女孩的年纪是秘密,不过叶小妹青春无敌、还没有到介意这种小事的时候,而且楚涵也主动爆了她的年纪,她便也爽快的回道:“我今年十八。”
楚涵一点不意外的笑道:“那舒华要叫我小涵姐呀。”
叶舒华还挺喜欢她这委婉又不失直爽的性格,于是便爽快的道:“好哇,小涵姐。”
别说楚涵确实比现在的她大一岁,哪怕对方年纪更小,这个要求她也是可以满足的,当妹妹说不好还有便宜占,当大的就只有被占便宜的份了~
楚涵不知道叶小妹的心理活动,但是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眸和毛茸茸的头发,缩在袖子里取暖的手便忍不住蠢蠢欲动,总会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养的那只叫咪咪的布偶猫。
其实楚涵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咪咪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且现在的生活处处不方便,她既要想办法改善家里,又要努力看书、为了高考做准备,如今又来农村插队,她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回忆这些往事。
然而现在,她在叶舒华身上竟然看到咪咪的影子,便很想伸手撸几把,只不过还是用力忍住了,虽然才交谈两分钟,她对这个小妹妹还是有些了解的,单纯,外向,骄傲的同时也很傲娇,她要是现在就动手动脚,万一把小妹妹吓跑,可就不好哄回来了。
她还希望跟小妹妹打好关系,之后好试探这个小妹妹会不会和她有相同来历呢。
是的,楚涵的来历比较离奇,不像正常人那样投胎转世,便忘却了一切前尘旧事,她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楚涵上辈子活到了五十五岁,离异,独生女有出息,出国留学顺利毕业工作,也就在那边结婚定居了,楚涵没跟女儿出国,她有房子有工作没拖累,养了只漂亮粘人的布偶,周末就开车带着小猫出去爬爬山,放长假便飞回美国看看闺女,单位的小年轻都羡慕她活得比他们还要滋润潇洒,最喜欢缠着她帮忙代购。
那个时候,楚涵最期待的就是退休,她好拿着退休金和积蓄去环游世界,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清明前夕,大哥说梦到了早逝的大姐向他求助,说地下又冷又饿还漏水,让大哥去看看她。楚涵和大哥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时不信托梦,不过上了年纪难免不信命,大哥说要亲自去给大姐扫墓,顺便帮大姐修整墓地、让她在底下住得舒服一点,楚涵当然不能让大哥一个人,她也向单位请了假同去。
其实楚涵对大姐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她十六岁的时候,大姐便下乡插队了,没过几年在当地结了婚,很快还生了孩子,都说女人有了家庭就会收心,这话放到大姐身上一点都没错,恢复高考后,印象中成绩优异的大姐连考了两次都落榜,从此便认命扎根在乡下了,男耕女织的日子倒也安稳,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淹没了一家四口。
高考落榜后,大姐宁愿种地都不肯让父母托关系让她回家,想来也是希望和丈夫孩子一起入土为安的,所以父母决定还是把大姐安葬在大姐夫的老家。
大姐夫家亲戚少,刚开始那几年,楚涵和大哥还会常去给大姐一家扫墓,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都在不同的城市安家落户了,父母去世后,回老家探亲的时间都没有,大姐那边也就慢慢落下了,所以大哥梦到大姐哭诉,楚涵也心有内疚,时隔十多年又一次来到了大姐夫的故乡。
那片穷乡僻壤如今已经变成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了,空气新鲜,楚涵的大哥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受不了奔波,忙完扫墓的事后,他们便在当地民宿歇了一晚。
这一睡,就像庄周梦蝶一般,楚涵再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十六岁,她在床上打盹,门外大姐在跟同学商量报名下乡的事。
楚涵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辈子大哥大姐都下乡了,她高中毕业后直接顶了母亲的岗位留在城里,没过两年,政策松动,爹又托了关系把大哥弄回来顶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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