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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语就是靠近卫国那一代的语言,虽说十里不同音,但籍羽自还是能听懂个大概,连蒙带猜也将情形摸的**不离十。心中只能叹:老翁年纪虽大,但在玩心眼的事情上,终究还是不如这个为了玩心眼而生的人啊!
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
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你便知道了。”
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
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有这种满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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