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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仔细想了想,沈君菱这话还真是有道理。
隋戈跟唐雨溪相处的时间其实不短了,而且之前的确有机会颠鸾倒凤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隋戈至今还未成功。
“让我说中了不是?”沈君菱说道,“你们男人就是这样。没有机会一倾芳泽的时候,总是卯足了气力地围着女生转;等到有机会的时候,却又畏缩不前,前怕虎、后怕狼,人家女生稍微拒绝一下,就决定放弃了,还美其名也为‘保持风度’、‘不强人所难’之类的屁话,尤其是你们这些小初男,就更是这样。尝不到滋味的时候,一天天猴急得跟什么似的,一天到晚,满脑子都离不开女人那三点。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连什么叫‘半推半就’都不懂,还装什么风度,还说什么要等待‘更完美的时机’,这不全都是屁话么?什么叫最佳时机,煮熟的鸭子都飞了,到时候跟别的人叉叉圈圈了,后悔都来不及呢,还谈什么时机?活该做一辈子初男!”
“我说大姐,损人也给我留点情面好不好。”隋戈郁闷道。
但是仔细一想,沈君菱这话还真是说到了关键点,该出手就出手,该动手就动手,这才是真道理。
“明白了么?”沈君菱又道,“你动动脑子想想看,一个女人都愿意跟你打啵了,然后又肯让你摸了,难道她心里面还会真的排斥你不成?所以,这种时候,就应该趁热打铁,发挥死缠难打的风格,就算第一次不成功,多了几次之后,也必然会成功的。懂不懂?亲爱的小初男?”
“我懂了。”隋戈轻叹道,听了沈君菱的话,隋戈才意识到自己真的错过了很多机会。
只是,作为一个小初男,要取掉这个“绝对完全处男”的荣誉光环,这也算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吧。既然是神圣的事情,隋戈觉得还是应该很慎重地对待是吧?至少不可能为了一碗面皮就卖掉了宝贵的童子身吧,更不可能随随便便让一个失足女给采摘了吧?
在隋戈看来,这也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大事,所以他希望拥有一个尽量完美一点的回忆。更希望跟唐雨溪的第一次,能够尽善尽美,以后想起来都觉得爽歪歪。
但是,现实哪有这么多尽善尽美的东西。
况且,沈君菱说得对,眼看都要煮熟的鸭子,要真的是飞了。隋戈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配出后悔药来,追求尽善尽美是没错的,但是首先你得保证生米已经煮熟,鸭子也煮熟了,飞不走了。
“你明白就好了。”沈君菱很有经验似的继续道,“死缠难打是先决条件。但是,要想百发百中的话,还需要外接条件配合,比如制造点浪漫气氛、说点山盟海誓、再弄点什么音乐、小酒之类的,那么基本上都是无往而不利了。”
“唉,我忽然觉得老天爷对我真是好。”隋戈忽地感叹了一句。
“为什么?”
“我觉得老天爷将你变成女人真是一项明智的决定。”隋戈叹道,“若是你变成了男人的话,还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女人都会让你给骗了呢。”
“那是当然,姐姐我要是男儿身的话,你们这些小屁孩,就等着做一辈子初男吧。”沈君菱豪放地笑道,笑得很是得,看得隋戈同学心里又痒痒了。
只是,他现在连唐雨溪都还未搞定,又如何是沈君菱的对手。
男女感情上,那也得讲究一个功力啊。
隋戈现在,完全就还是一个新手,功力不足的时候,哪敢单挑沈君菱这样的女魔头。
“怎么样,听了姐姐我的提点,是不是感觉茅塞顿开?心里头就豁然开朗了?是不是就迫不及待了?”沈君菱说道,旋即故意装得很难过的样子,“唉,真是没想到,我沈君菱居然会把这么大补的童子身送给别的女人,衰衰,你说我是不是天下最笨的女人呢?”
“你要是天下最笨的女人的话,这聪明的女人怕都濒临绝迹了。”隋戈感叹道。
沈君菱哼了一声,终于将话题转移了:“到了明府市,你打算怎么对付那个搞房产的暴发户?”
没办法,沈家可是历经数百年的世家,所以在她的眼中,林家这样的,顶多就是个暴发户。
别看林家的人有钱,但是林家有先天高手坐镇么?所以,如果林家的人真惹上他们沈家,那么下场就只有一个字:灭!
“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隋戈说道,“正如你所说,一个暴发户而已。”
“不过,这个暴发户雇佣的杀手,却好像让你受伤了呢。”沈君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嘿……那只是我不小心而已。”隋戈尴尬地笑了笑,“况且,那个杀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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