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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重新加了那个QQ后,已经是四年之后了。
ID:傻蛋。这个是没变的,难道Ta和我一样是个念旧的人吗?当Ta发来“你是?”的时候,我想了很久才回了句“您好,我现在有事不在,一会儿再和你联系。”我没有用上“犹豫”二字,因为我不知道想了什么很久。四年是什么鬼?思念如同潮水向我袭来。
如同鞋上永远有个死结一样,我加了那个QQ却没有去理Ta,权且做个青春记忆的念想吧。我看Ta是否还记得我?不想破坏了这份美好,我们或许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我并没有看透了什么,好多人同我一样,内心的孤独源于自我的封闭,而多愁善感的梦在某些晚上总会出现。还好我可以回忆一些从前的事,我也只剩回忆了,随着年龄增长,我失去了很多的东西。
我的笔替我排遣了那些晚上的落寞。那些稚嫩却纯真的文字,我把它改编成小说,也不知经历多少夜的纠结煎熬。当我第一次在小说里落下Ta的名字。我也不知道鼓起多大的勇气,我又是怎样写出“一双瞳人剪秋水,风流万种莞尔间”的?有些东西很多人是羞于提起的,但是偏偏不可以遗忘。我确实不想承认小说以外的一些东西,我就是一个背后把弄文字的胆小鬼。
我还记得Ta的生日是7月17日,真心很傻,以前写在备忘录上面的东西也不知不觉就记住了。偶尔看着Ta发说说,也只是在后面点个赞。Ta在QQ Zone上的日志里有收藏一些流行歌曲的习惯,我都一一试听过。很喜欢那首《只是怀旧不算怀念》,很酸很酸的歌,室友都是这般笑我。
写别人的故事大都可以洋洋洒洒地留下个几千到几万的字,写自己的故事连编带凑上个一千字也难,前面的文字都是存稿了。感觉再往下写给人就是一种无病呻吟的节奏了,但我无所谓了,这篇文章就给我自己一个人看算了,不强求别人懂我,很累,我试过了。
四年,不算很长,也不算很短,只是人生的一个片段而已,也是记忆碎片中的一部分。百媚千红,繁花似锦,这篇文章算是一个真正的后记了。真相很残忍,而我常常因为要掩饰某些东西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慢慢逝去的青春是我的旧爱,而可爱的回忆成为了我的新欢。我的旧爱,又是谁的新欢呢?过去是本令人痛苦的烂书,很多人不想翻看,而我偏偏自揭伤疤。
认真是一味毒药,常常会让人胸闷气塞。所谓热脸贴了冷屁股,热情认真的心总是要收到考验的。好比“多情总被无情恼”,认真常常是痛苦的,而不认真往往是洒脱的,由此可见,看破比在乎容易得多。
说东写西,净整了些没用的虚话,但是就是这个狗屁东西,各种YY,整出了一篇小说。Put smile to be a fool,很深很深的印象了。似傻如狂、若拙若愚谁又分得清楚呢?毕竟人总是在谎话里暗藏着真心。
四年,仍旧是四年,感觉什么都变了,什么都没变。认真如何?不认真又如何?“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时间的流逝会带走一些东西,也会留下一些东西。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带走的我不知道是什么~
而留下来的就是那些又可爱又残忍的回忆,Ta是四年内我脑海中的常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