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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人都等着看他笑话,最后用现实啪啪打了这些人的脸。
两个小时后,销量直接达到了八十万。
工作室直接发出了喜报,将八十万数字放大。
微博底下,粉丝们在庆祝。
经纪人接完电话后,喜滋滋的进入,“一诚,之前和你说的那个王牌综艺,已经确定了,你是常驻嘉宾。明日他们就会官宣。费用按照最高的标准。”
“恭喜诚哥。”
一群人在恭贺。
与此同时,洛黎的新专辑也发行了。
距离发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他一直盯着后台的数据,看到只有一万的销售,有些失落。
转头看了一眼贺一诚的销售。
八十万对一万,简直是没眼看。
经纪人李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新人,有这样的销量已经很不错了。开局都是靠粉丝,后面则是靠歌曲的质量和大众的受众。简单点说,就是靠口碑与传唱度。我们很看好你。”
如果不看好,公司也不可能给他出专辑。
他无论是形象、创作天赋还有声线,都是非常适合走出道路线,培养价值很高。
“他那个都是靠粉丝,不用在意。”李哥看了一眼贺一诚发布的庆贺图片,神情淡淡。
“我去听一听。”
专辑是线上和线下同步发行。
洛黎忍痛花费了25元买了数字专辑。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得先了解一下对手的专辑,对比自己的专辑,看看彼此之间的差距在哪里。
洛黎首先打开了贺一诚的主打歌《爱与夜》,听着那熟悉的旋律,瞳孔一点点睁大。
经纪人李哥注意到了他的表情,有些好奇。
这小家伙怎么露出一副见鬼的表情。
贺一诚的专辑难道很特别。
一首歌完整的听完,洛黎立马摘下耳机,“李哥,贺一诚主打歌与我的主打歌旋律,乃至许多歌词都高度重叠。”
“什么?!”
洛黎直接将音乐外放。
听着那熟悉的旋律,还有歌词,李哥整个人都不淡定了。
李哥立马翻出关于贺一诚专辑的介绍,特别在作曲、作词那一栏看了一眼,上面写的是贺一诚。
也就是说,这首歌主打歌,是贺一诚创作。
现在贺一诚与洛黎两人的歌曲重叠,其中一个必然是抄袭者。
作为洛黎的经纪人,李哥自然是相信洛黎,但他还是要询问一句。
“你确定这首歌是你自己独立创作?”【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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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于版权:版权是属于法定的,无论是否进行版权登记,作者是都拥有作品的版权,所以歌曲没有强制要求登记版权。
《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不是所有作品,你创作出来,就会去登记版权,也不是说你不去登记版权,你就没有版权。
简单说,你写的小说在5月份发表出来,有人盗用且在六月份去登记版权。那也是无效的。打官司的时候发布的时间是关键。
再举例,你写的小说五月份发表,但盗用的人在四月份注册了版权。你只要证明这是你创作的,他注册了版权也是无效的。
这种创作版权,与商标权、专利权,是不同的。
不是谁注册了版权,那个版权就是谁的。
在法律上,当作品完成时,就受到了著作权的保护。而不是以登记版权的时间为准,这是重点!
你登不登记,无所谓的,只要你能证明是你创作的就行。
很多人都对这个有很大很大的误区,以为登记了版权,那版权就是对方的,那是完全错误的。
另外,音乐版权是很复杂,它分为:编曲版权、作词版权、演唱者、演奏者、配乐者等等……
注解部分的字数,是附赠的……附赠的……附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