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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纵下午才睡过,被褥凌乱的铺在上面,还带着未散去的体温。
林厌的精神已紧绷到了极致,基本无法思考,便按照身体本能意愿的倒了下去,将脸埋在充斥着对方信息素的被褥里。
或许是抑制剂的关系,烈酒的味道不似先前那般冲鼻,出乎意料的干燥与温暖……
他很快失去了意识,并将那人“我睡哪里”的质问抛至脑后。
一夜无梦。
次日被闹钟叫醒时,头还有些昏沉,林厌顶着宿醉的后遗症艰难爬起身,发现鞋子不知道被谁拖了,被他压在身下的被子也好好盖在身上……他目光复杂的瞥向了另一张床上呼呼大睡的迟纵,短暂的出神过后,下床洗漱收拾。
比赛是在晚上八点钟开始,在这之前还有一个交际晚宴,会有大量名流到场,作为林家表面上的继承人,林厌不可能缺席……如此一来,迟纵的身份就有些尴尬,但好消息是,迟家老爷子因为事务操劳,不会到场。
不然他还真不知要如何交代。
林厌本没有打算带迟纵过去,但又一想这可能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他和林溪月见面的机会……也算是还掉了昨天晚上的人情。
虽然迟纵对这件事闭口不提,但就凭对方起床后别别扭扭的态度,多少也能猜到一二。
大少爷难得屈尊,这种人情,他可欠不起。
上午花了点时间准备收尾工作,下午林厌借来一台车,亲自来酒店楼下接迟纵,见对方做贼似得裹着口罩带着鸭舌帽,配上不太合身的西装(临时借的,尺码并不准确),站在街头东张西望的模样,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林厌赶在保安出来之前把人接上了车,迟纵坐稳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碍事的帽子摘了,对着车前镜理了理被压塌了的发型,这才松了口气。
“你昨晚喝酒了,要不我来开车?”
“坐稳吧大少爷,二十分钟就到了。”林厌打着方向盘:“待会进去的时候尽量不要摘下口罩,那里面认识你的人可多了,万一真被认出来,秋后告状,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嗯嗯嗯。”迟纵小鸡啄米似得点头,一想马上能见到林溪月,他眼睛都亮了起来,一路上哼着小曲……
入场后,林厌要了个独立包间,让迟纵在里面稍等。
林溪月正被一群名流围住,作为今晚的主角之一,他穿着一身白色欧式的晚礼服,领口绣有金边,像个尊贵漂亮的小王子。
只是这位小王子似乎情绪不高,眼中时有忧郁流出,直到侍应生过来,附耳与他说了些什么以后,才终于多云转晴,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他几乎是小跑着来到包间,轻轻推开门……
“溪月!”
随着呼唤而来的还有淡淡的酒香,迟纵像是见到了骨头的小狗,尾巴都快翘到了天上。他看着眼前尊贵如王子一般的人,真情实意的夸赞道:“你今天真好看……”
“迟纵……”林溪月眨了眨眼,将眼底的惊讶连带着一丝失落一同掩盖,露出一个得体的笑:“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被关禁闭吗?”
“小爷我是什么人啊,这点问题,怎么可能难得到我……”迟纵得意的扬起下巴,“先不说这个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很紧张……”
“嗯……还好,毕竟之前也比过很多次……”他四周张望,却没看见想见的人,“那个,我是收到了兄长的邀请来的……你见到他了吗?”
“林厌?”迟纵撇了撇嘴:“他去招呼别人了……说是待会过来。”
林溪月的笑容染上几分真切,“那我在这里等他。”
……
或许是话说多了,林厌有些口干舌燥,找侍应生要了杯红酒。
作为林家多年来的“代理继承人”,自然要负责交际的部分,话虽这么说,林厌却没有实权,所有的决策都是转交给林家高层,而他只需要做好传话筒的本职。
但就算如此,却仍要在交际的同时判断其中利弊,是一件极为费脑子的事情……所以宴会便自然而然成了他最不喜欢的场合,没有之一。
酸涩的酒液滋润了干
燥的口腔,林厌看了看时间,快要到比赛开始的时候了,他放下酒杯回到包厢,开门就见迟少爷正殷勤的给林溪月削水果,后者优雅的坐在沙发里,眼神直直的望向门口,也不知在盼着什么。
他拍了拍手:“少爷们,准备登台了。”
林溪月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在看见他的第一眼露出笑容:“哥……”
“嗯。”林厌敷衍的鼓励道:“好好加油。”
“我会的!”仿佛就此得到了肯定,少年的头顶开出了小花,他站了一会儿,确定对方已经说完话后,轻声道:“那我先过去后台……待会见。”
小王子踩着小皮鞋走远了,鞋跟敲打着瓷砖,留下一串轻快地音符。
偌大的包厢里只剩下林厌和迟纵两人,在短暂的沉默过后,林厌轻咳一声,“那么大少爷,咱们也该入场了……”话到一半,他突然看见了对方指尖绽开的鲜红。“……你流血了?”
迟纵这才后知后觉的放下水果刀,“没事,小伤口。”他随意将手指塞进嘴里吮了几下,便急忙要往外赶:“赶快走吧,不要迟到了……”
或许少年以为他隐藏的很好,殊不知在林厌眼中,迟纵就像一只耷拉着耳朵的狼狗,来时的精神气都没了,只剩骄傲还在硬撑。
看着垃圾桶里染血的苹果,林厌有一瞬间不知是什么心情,其实都相处这么久了,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林溪月对他没那个意思……不过这话自然轮不到他来说。
出于最基本的情分,林厌找侍应生要来创可贴,并在入场前强硬的塞进了对方手里。
理由是:血液会暴露alpha信息素的味道。
主办方给出的票位置靠前,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台上人;当迟纵带着受伤的手指在座位上坐定的时候,就好像突然满血复活了一样,眼里重新燃起了光芒,活像是看演唱会的粉丝,恨不得跟着节奏挥舞荧光棒。
反观林厌就兴致缺缺,他昨晚就没太睡好,厅里光线昏暗,配上悠扬的音乐,着实叫人昏昏欲睡,但出于礼仪,他还是十分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看不出半点端倪。
其实这并不是多么正式的比赛,重头戏都在先前的晚宴上,里面有不少林家想要拉拢的对象,至于比赛,充其量是给晚宴镶个边,再让林溪月多露露脸,为以后继任铺路……分明是连选手本人都没太当过一回事的东西,偏偏迟纵这个外人兴奋到不行,林厌几次张口,却又不知如何说起,只得作罢。
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林溪月拿了第二。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第一名是邻国前来交际的友人,往后会和林家有更多生意上的往来,在场的嘉宾都明白这个道理,符合时宜的鼓起了掌——包括站在台上的林溪月。
聚光灯下的少年发黑肤白,像是被渡上了月光的天使,当他微笑着拍手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他刚才输了一场比赛。
这是林家未来的继承人该有的样子——不骄不躁,宠辱不惊。
一片潮水般的掌声中,只有一个人,在台下看红了眼。
听见对方逐渐变粗的呼吸声,林厌扣住了少年捏成拳头的手,低声告诉他:“你不用太在意,这很有可能是最开始就内定的……”
迟纵的手很热,还未愈合的伤口在握力下裂开,鲜血染上了林厌的手。
他听见那人问:“溪月知道吗?”
林厌想说的是,那人心里有数。
林溪月的钢琴,从来都不是迟纵所想的那般,为高洁的艺术而生——而是一件可以作为附加价值的商品。
林厌还记得小时候,林溪月为了逃避钢琴,甚至跑去他房间里藏着……外人眼中的钢琴小王子,重点并非是钢琴,而是“王子”这个词所代表的尊贵地位。
这一点,同样出生豪门的迟纵不可能不懂,但他偏偏不想去懂。
因为在他心里,林溪月必须是完美无瑕,高洁如月,不染尘埃——这才配得上少年人对未来配偶的向往。
林厌不知对方这莫名其妙的滤镜从何而来,但此时此刻,看着昏黄光影下少年真切难过的眼神,轻轻叹了口气。
“他不知道。”